新加坡旅游簽證
中國大陸公民個人短期所需材料
一.護照原件。護照有效期應在六個月以上(從入境日期開始計算),并至少有一張空白簽證頁。
二.Form14A簽證申請表格 (表格需用英文完整填寫也可接受拼音填寫)和新加坡簽證附加信息表。表格手寫簽字。
三.二張2寸白底三個月內拍攝的近身彩照。正面免冠(如按特殊宗教或風俗要求戴帽或配飾,帽子或配飾不得掩蓋申請者面部特征)
注:1.面部需直視鏡頭
2.面容需要清晰顯示
3.如平時配戴眼鏡,請配戴眼鏡拍照。注意眼鏡不可有反光
4.背景為白色
5.面部圖像不可過大,需露出肩膀,不可裁切發型
6.照片曝光均勻
7.劉海不能遮住額頭及眉毛
四.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五.戶口簿整本復印件(必須復印至第一張空白頁)
備注:全套戶口本不可與他人共用
六.在職證明原件
申請人若為在職員工,必須提供由就職公司出具的在職證明信原件一份。證明信中需注明公司同意其休假,并詳細注明申請者在該公司任職時間、職務及工資。在職證明信必須列有公司及有關聯系人的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信函必須加蓋公章并由負責人簽字。
備注:簽字人不能是此次出行的人員。
七.無法提供在職證明的申請人,可以根據申請人的實際情況提交以下材料代替在職證明原件。
1.無業者(包括只有錄取通知書的學生):提供銀行存款證明原件(存款金額以申請人實際意愿為主,建議提供2萬元人民幣左右的存款證明,需凍結至回國后。該存款證明必須是申請簽證前一個月內開具。例如:5月1日申請簽證,需提供在4月1日-4月30日內開出的存款證明)
2.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復印件并在退休證復印件空白處寫上退休金金額和退休金的流水明細(半年內)。如退休證遺失,需要提供存款證明代替。
3.18周歲以上在校學生:提供學籍卡復印件(備注入學日期及畢業日期)或學校在讀證明原件(在讀證明必須用學校抬頭信紙打印并加蓋公章,并注明入學日期,地址和電話)。
4.18周歲以下在校學生:提供學籍卡復印件或學校在讀證明原件(在讀證明必須用學校抬頭信紙打印并加蓋公章,并注明入學日期,地址和電話),監護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及護照首頁復印件。
5. 學齡前兒童:提供出生證明復印件,監護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及護照首頁復印件。
八、辦理短期商務簽證,需要提供新加坡邀請公司的營業執照ACRA和邀請函V39A表 新加坡邀請公司需簽字蓋章
九、另因辦理短期簽證到訪目的不同,領館可能需要其他材料。如社保、當地聯系人ID卡等